保障股東權益
鼓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
確保股東對重大事項有充分知悉、參與及決定權利,並規範股東會的召集、議事規則、股東提案原則、電子投票等,以提高股東出席率。同時也重視股東的「知」的權利,嚴防內線交易。
與公司關係人之間的公司治理關係
強調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人員、資產及財務管理目標應明確化,建立風險評估與防火牆機制,並規範經理人兼任、董事行為許可及財務業務往來等,以避免不當利益輸送。
提升資訊透明度
強化資訊揭露
保持資訊公開,並應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,提早公告年度及季度財務報告,建立網路申報系統及發言人制度,確保資訊即時且適當揭露。
設置網站公開財務、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,並提供英文版,確保資料詳實正確並即時更新。
依規定辦理法人說明會,並錄音錄影保存,會議資料須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提供查詢。
公司治理資訊揭露
揭露董事會成員權責、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,功能性委員會成員權責,公司章程、董事會議事辦法及功能性委員會組織規程等治理相關規章,以及公司治理主管資訊等重要資料。
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
保持暢通溝通管道
與銀行、債權人、員工、消費者、供應商及社區等利害關係人保持暢通溝通管道,尊重並維護其合法權益,並於集團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。
當利害關係人權益受侵害時,以誠信原則妥適處理。對銀行及債權人提供充足資訊,並正面回應其權益受損情況。
鼓勵員工與管理層及董事監察人溝通,反映對經營及重大決策的意見。
關注消費者權益、社區環保及公益,重視企業社會責任。
發揮監察人功能
功能性委員會
董事會設置有審計、薪資報酬、提名、風險管理等功能性委員會,並設有環保以及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。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其中具會計以及財務專長。
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為獨立董事,且由獨立董事擔任主席。同時設置有檢舉制度,保障檢舉人安全,並納入內部控制。
會計與法律專業支持
設置有會計主管代理人,持續進修強化專業能力,同時聘任獨立且專業的簽證會計師,定期查核財務及內部控制,建立即時溝通機制。
委任專業律師提供法律諮詢,協助董事會及管理層提升法律素養,並在涉及訴訟或糾紛時提供協助。
董事會議事規則與程序
董事會於每季召開一次會議,並留存有詳實記錄。
董事應迴避涉及自身利害關係議案。獨立董事應親自出席重要議案討論,並記錄反對或保留意見。
強化董事會職能
董事會成員多元化
為指導公司策略、監督管理階層,並對公司及股東負責,董事會成員具備營運判斷、會計財務分析、經營管理、危機處理、產業知識、國際市場觀、領導及決策能力等。
獨立董事制度
設置有二人以上獨立董事,且不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,並規範其專業資格、持股限制、獨立性認定、提名方式及職責範疇。